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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3月20日专电 近日,河南省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公布《关于高考加分项目调整办法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加分项目、照顾强度、约束条件、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河南省现行的高考加分项目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评估,提出了调整的具体意见。此次调整自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开始执行。
奥赛、科技竞赛等途径获得的保送资格将取消
符合以上3类情况的应届毕业均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改为在其当年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其中,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
入选奥赛国家队仍具有保送资格
按照规定,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省级优秀毕业生是否保送待定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是否具有保送资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尚明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