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东方网3月16日消息:据今天出版的城市导报报道,近日,黄浦法院公布了首份《黄浦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情况调查报告》,其中针对目前消费者最难以甄别、应对的消费纠纷问题给出实用建议。
据介绍,除了买卖合同、产品责任、旅游、服务合同纠纷以及消费活动中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较为突出的纠纷问题市场困扰消费者,新类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讼——如网购、团购诉讼及因海外代购、电视购物等“新潮”购物模式带来的维权难问题困亦扰着许多市民。
谁为“买错”负责任?
网购:网络购物过程中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网站)的法律地位以及与出卖人、买受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诉讼中的主要问题。部分消费者在发生纠纷后,直接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作为电子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的提供者,本身并不参与网上商品交易,不是网络交易主体,在本案中被告尽到了审核义务、在提供拍卖人信息方面也无过错,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团购:团购往往以网络为平台,消费者以网络运营商为媒介,与商品和服务的直接提供者产生交易。对于此类消费产生的纠纷,难点在于网络运营商的法律定位以及责任承担问题。而有些网络运营商则身兼商品广告发布者、团购组织者等身份,直接参与费用的收取等过程,与消费者、销售商均存在密切的利益关系。一旦发生纠纷,网络运营商也应承担与其利益相适应的责任。
海外代购、电视购物等:电视购物作为一个新兴的服务业态,也出现了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广告与实物差距过大;外表与内在差距过大;售前与售后差距过大,以及消费者受广告引导冲动购物等问题。海外代购是网络购物的特殊形式,但其售后服务和权益更加难以保障。
法院支招“5步”防范陷阱
【一、谨慎办理大额消费卡】:目前,对于服务性行业办理大额预付式消费卡,尚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办卡容易退卡难,商家携款而逃等问题,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大额消费卡时谨慎为之。
【二、妥善保管大宗交易凭证】:消费者需要注意: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保留重要的消费凭证,主要包括销售发票、保修凭证、商家的特别承诺条款等,曾经维修过的,还应当留存相应单据。
【三、勿轻信商家口头承诺】:商品销售人员常常扩大商品或服务的功效,对此消费者须谨慎对待,对于涉及商品特性、服务功效以及保修期限等内容的特别承诺,应要求商家写入合同或其他书面材料,以作为维权依据。
【四、准确理解欺诈行为】:消费中的欺诈一般指商家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实践中部分消费者存在将欺诈扩大化的倾向,基于商家过失性的错误标识、不涉及商品主要特征(如原料、产地等信息)的不当宣传等索取双倍赔偿,以致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五、合理选择维权途径】: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但程序相对严格繁琐,也带来一定的经济和时间上的成本。多数商家设立了处理投诉、纠纷的相应部门,消费者可首先与商家的沟通、协调,其次可申请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保委)、工商局等部门对纠纷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