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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原副市长朱少中节日受贿46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05: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京龙虎网-南京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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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案作出二审判决: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同时对朱少中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依法予以没收。

  以“打招呼”名义权力寻租

  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先后担任湘潭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和湘潭市副市长。记者调查发现,他利用手中的职权便利,为房产开发公司“打招呼”、“协调关系”,为一些寻求提拔的个人“开绿灯”、“助力一把”,从中获取高额“回报”。

  齐某原是湘潭县规划局停薪留职干部,其所在的南海公司在承接项目等方面都得到了朱少中的“关照”。为此,齐某先后9次行贿朱少中,共计人民币49.6万元、美元2万元。

  2006年至2008年,湘潭县锦石乡原副乡长罗某在调任湘潭县政府协调办主任一事中得到朱少中的帮助,先后3次总共给朱少中送了11万元。

  受贿大都是在节日期间

  “2006年至2008年连续3年的春节期间,齐某都到被告人朱少中家,以拜年的名义,每次送给朱少中夫妇1万元,共计3万元。”“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被告人朱少中在其办公室收受李某送的美金1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朱少中案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受贿时间大都是节日期间,是一名典型的跌倒在“节日人情”上的官员。记者查看二审判决书发现,在14项受贿记录中,“春节”、“中秋”、“端午”等成为高频词汇,大概有46次是节日前后受贿。

  “双面贪官”边喊反腐边受贿

  令人惊讶的是,朱少中还是一名边喊反腐边受贿的“双面贪官”。记者了解到,在案发之前,朱少中一直以“清官”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朱少中曾在媒体上发表过题为《反腐倡廉,教育在先》的文章。一段时间,他还获得了“反腐清官”的赞誉。 据人民日报

  上海普陀原副区长贪腐情节似《蜗居》

  8日下午,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名40多岁就当上副区长、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达到1547.9万余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和小说《蜗居》中情节十分相似。

  陈猛今年50岁。庭审中,陈猛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要法院指派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开庭前家人已为他退还了所有赃款。

  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间,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发,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为在松江当副区长时的“旧账”。在小说《蜗居》中,写到男主角市长秘书宋思明为开发商“支招”,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等“小动作”,就让开发商大赚一笔。这样的情节就真实发生在陈猛身上。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之一就是,他曾经帮助一家置业公司在松江泗泾地块开发时,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让开发商获益。该公司张某也为此送上十几万元的现金。 据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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