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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情节类似《蜗居》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05: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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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下午,普陀区原副区长陈猛受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名40多岁就当上副区长、原本前途光明的官员,被指控涉嫌受贿金额甚至赶超陶校兴,达到1547.9万余元。其中,在他被指控的受贿事实中,为开发商提高容积率等和小说《蜗居》中情节十分相似。

  陈猛今年50岁,8日,他身着深色西装被法警带上法庭,头发已显花白。庭审中,陈猛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要法院指派辩护人,对检察院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开庭前家人已为他退还了所有赃款。

  2003年1月至2011年4月间,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分管城建等。2011年4月到案发,担任普陀区副区长。此番他走上被告席是因为在松江当副区长时的“旧账”。根据检方指控,陈猛担任松江区副区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港币、美元、LV手表和百达翡丽手表等钱物共计人民币1547.9万余元。

  在法庭上,检察机关提供了8组证据,证明陈猛涉嫌受贿的桩桩犯罪事实。

  手段一

  批地拆违“一支笔”

  根据证据及证人证言,为陈猛“送钱”最多的为一名公司控制人马某,仅他就先后为陈猛奉上包括现金、名表等在内的上千万元“好处费”。

  在陈猛的帮助下,马某控制的公司又在松江成立了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并以1.5亿余元的价格收购了松江的地块。在马某控制的公司地块内碰上麻烦时,陈猛再次“挺身相助”,由区政府发“红头文件”,为马某的公司排除“障碍”。

  马某也不负陈猛的“厚爱”,出手阔绰,曾经用2个旅行袋装上200万元现金“奉上”,或让陈猛以岳母、哥哥名义开办银行卡,将钱存入他们账户,还有的则转入陈猛妻子的公司账户,先后达1100余万元。

  手段二

  提高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

  在小说《蜗居》中,写到男主角市长秘书宋思明为开发商“支招”,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等“小动作”,就让开发商大赚一笔。这样的情节就真实发生在陈猛身上。

  根据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他曾经帮助一家置业公司在松江泗泾地块开发时,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放宽楼层高度让开发商获益。该公司张某也为此送上十几万元的现金。

  手段三

  “帮助”道路翻建改造

  道路改造、旧城改造,这些看上去正当不过的项目背后,陈猛的帮忙同样很“猛”。在松江某高速公路道路改造,涉及某镇路段时,他积极为该镇提供“帮助”。该镇负责人沈某听说陈猛要购买松江的一套联排别墅,也“善解人意”表示由镇里出面“协调”,陈猛只需出资100万元。事实上,后来沈某等人套用镇里公款250万元为他支付别墅购房款及相关契税等。

  据《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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