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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3月15日电(宋立超)15日,记者从山西省交管局获悉,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与各地市分管副市长签署道路交通事故控制目标责任书,将道路交通事故控制纳入责任考核,严抓道路交通安全。
张建欣说,各地、各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控制目标责任的落实工作务要引起高度重视,细化分解各项控制指标,分解工作任务,通过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011年,临汾因发生“3.16”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被一票否决。因此张建欣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会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对各市政府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下去。
据了解,截止到三月份,山西省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86起,造成280人死亡,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高发,已经发生9起,造成47人死亡,同比分别增加了12.5%、46.88%。(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