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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天津市消协四方面着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21: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天津视窗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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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 天津视窗3月15日电:日前,记者从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 2012年市消协工作重点将紧紧围绕今年“消费与安全”的主题,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1、以编辑适应不同群体的消费教育教材为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消费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调研和试点,建设示范性消费教育学校或基地。2、以老年人大学、幼儿园为切入点,实现“抓两头、带全面”的消费教育效果。筹建老年人大学消费教育基地和幼儿园消费教育试点园。3、分析侵权事件的共性和热点问题、结合节假日消费高峰主动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及时向消费者进行提醒、预警。4、开展绿色消费案例收集与调查工作,倡导企业绿色采购、引导居民绿色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经济社会的发展。

  ――开展对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引导行业自律、企业诚信。1、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带来效益、开放带来信任”的理念组织好消费体察活动。2、完善志愿者管理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化进程。3、加强对文化消费中侵权现象的监督,服务文化大繁荣。

  ――加强投诉数据分析利用,组建投诉调解专业力量,脚踏实地的为消费者排忧解难。1、抓住社会管理创新契机,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化程度。2、组建由检测或研究机构及司法鉴定人、专业型律师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专业分支机构组成的消费维权专业服务团,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3、推进和解机制建设,提高维权效率。重点选择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企业,建立消费者投诉和解对接工作机制。做好规范指导,力争把矛盾化解在企业。依托机场、码头、车站建立“窗口”投诉站。

  ――关注社会、民生话题开展调研和理论探讨,代消费者发声,为规范市场秩序提出建议。1、积极开展新兴业态和新型消费模式、文化消费领域的调研,加强调研成果向实际应用的转换,重点针对预付式消费、化妆品安全、网络购物提出适合我市实际的具体措施,为引导消费、规范市场秩序提出建议。2、研讨宏观消费课题,适时发布消协观点。3、积极参与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研究。(通讯员王毅(点击观看王毅影视作品《爱的方式》)鹏 陈运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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