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华龙网3月13日讯(记者 张璐)市民在购物、餐饮、旅游中难免遇上烦心的“扯皮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推诿”、“不认账”等事也时常发生。今日上午,九龙坡设立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结果可作为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让无良商户无“漏洞”可钻。
消费纠纷引进人民调解
以往遇上消费纠纷,大多是消费者与商户协商达成协调意见,但有些经营者常常种种理由拒绝赔付,消费者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之前谈好的协调协议又缺乏法律效力,消费者维权艰难。
为解决这一矛盾,九龙坡区将人民调解引入消费纠纷事件中,区司法局、区工商局、区消费者权利保护委员会联合成立九龙坡区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
九龙坡区消委会主任陈涌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主动介入重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其调解协议将具有法院所认可的法律效力,从而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投诉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调解协议签了就不能耍赖
从今日起,市民在九龙坡区范围内有消费纠纷,可带上消费凭证,如发票、收据等,到区消委会办公室找“人民调解”,按照调解程序,工作人员将了解核实纠纷情况,必要时,他还可到现场实地调查,随后拟定调解方案,并向双方提出调解意见。
如消费者和商户双方都同意调解协议,工作人员将制作调解协议书,三方签字并盖章。这一份调解协议书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事者若再去法院起诉,只要调解时运用法律适当,法院一般会维持原调解协议内容。
另讯:“315”在即,今日上午,九龙坡区杨家坪步行街设立113个宣传咨询点、4个便民服务店、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区卫生局等20多个部委办局的工作人员现场为市民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