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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3日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表彰大会和全省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2月27日至3月6日,吉林省林业厅分别在通化、延边和长春地区举办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发证培训班。各市(州)、县(市、区)林业(管)局的资源、林政科(处)长、林改办主任和具体从事集体林权登记发证的工作人员共计238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和部署,对下一步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就省林业厅印发的《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吉林资〔2012〕68号),结合林权登记发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通知》中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解读。三是对省厅委托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开发的《吉林省集体林权登记发证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进行了培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都召开座谈会,就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相关事宜进行座谈讨论和交流。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对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大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方法程序、基本要求等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赵冷冰)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