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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琼珂)昨天,上海一中院就“浦东机场刺母案”作出终审宣判,决定维持原判,认定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3月31日,24岁的留日学生汪某在上海浦东机场因留学费用等问题与母亲发生争执,从包内抽出两把尖刀,对毫无防备的母亲的头部、手臂、腹部、背部多处进行砍刺,致母重伤。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去年10月31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汪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2月,汪某以量刑过重等为由提起上诉。市一中院审理后驳回了他的上诉,并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