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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要求拉菜车司机出示相关证件,从事鲜活农产品运销的车辆驾驶人员和业主应当主动配合公路收费站人员做好货证核验工作。
读者朱先生:我是一名山东菜商,从2003年开始做蔬菜生意,从山东拉上蔬菜运到太原来卖,频繁往来于山东、太原之间。以前,过往各路口都要收费,直到去年国家出台了扶植鲜活农产品的相关政策,给我们这些运输蔬菜的大车开通了“绿色通道”,免收过路通行费。过路费是经营的很大成本,不用缴过路费,我们的经营成本降低了;老百姓也能吃上相对便宜的蔬菜,这让我们特别高兴。
3月11日,我再次从山东拉蔬菜到太原,一路上都有绿色通道,但走到太原市晋源区通往小店区的汾河桥东收费站时,收费员称他们是个人承包的收费站,已经买断路权,没有“绿色通道”一说,过往车辆必须要缴过路费。这让我很纳闷,国家关于“绿色通道”政策对这种收费站有没有用?我究竟应不应该缴费呢?
记者:了解了朱先生的详细情况,记者首先向省交通厅运管处进行了咨询。据了解,我省于2004年10月在全省范围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知中明确规定:凡在本省境内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凭各地动物、植物检疫机构签发的有效动物、植物检疫证以及运管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证等有效证件,且货证相符,免收所有普通公路通行费。工作人员说,所有收费站都要执行这一规定。
记者根据朱先生提供的收费票据上的印章,联系到了汾东收费站所属的山西路通小店汾河公路桥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是因为朱先生没有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所以收取过路通行费60元。他们已和这位朱先生取得联系,对他做出了相关解释。
记者随即再次联系了朱先生,他当时确实没有提供植物检疫证。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植物检疫证书》必须是一车一证,而且在领取《植物检疫证书》后,不得变更鲜活农产品的重(数)量和种类,“我省都要求出示相关证件,从事鲜活农产品运销的车辆驾驶人员和业主应当主动配合公路收费站人员做好货证核验工作。”
至于朱先生质疑个人承包收费站的问题,王先生解释说,他们公司属于合资企业,虽然我省已经取缔了一部分这种收费站,但还没有取消晋源到小店的收费站,“这次收费与我们单位的性质没有关系,主要是朱先生没有植物检疫证,所以必须要收费,收费员没有向朱先生说明清楚,我们感到十分抱歉,我们已经向朱先生道歉,并对收费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本报记者安晓奕实习生郭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