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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制度实施 ◆追踪处理违法车辆、从业人员
◆专门人员维护四、五类桥梁通行秩序 ◆推进治超检测站点信息系统联网
□赵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3月7日从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将联手治超,从源头监管和执法等方面打击超限超载车辆。
据介绍,交通运输和公安部门将加强对车辆生产及审验的源头监管,打击车辆违规生产行为,推动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制度的实施,加强对相关企业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辖区内非法生产、改装车辆的行为,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杜绝非法生产、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在道路货运源头的监管方面,要求各市县分别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重新进行审核,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重新向社会公布,经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
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治超站点为依托,以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特大桥梁为重点,集中开展路面联合治超;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绕行较多的国省道等重要路段,加大路面流动检查、检测力度;对严重影响和破坏治超工作秩序的,公安部门要负责重点治理。同时,有步骤地在有条件的特大及大型桥梁实行计重收费;对技术状况为四类、五类的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整治,采取限载通行或限行、禁行等措施,派出专门人员维护车辆通行秩序。
据了解,两部门还要求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追踪处罚力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违法车辆、从业人员及所属企业进行追踪处理,对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据介绍,联手治超中,两部门还将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建立完善超限车辆数据库,加快推进治超检测站点信息系统联网,开发应用交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和运输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推进治超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系统以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此外,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还将联合财政、经济和信息化、工商、物价、安监、质监、法制等部门和纠风办开展治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