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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1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平安龙江网 | 手机看视频
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法院院刑事审判庭收到由牡丹江市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北拉古村村民委员会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印有“公正司法、为民解忧”八个大字。
事情的经过还得从头说起:2011年11月17时50分,被告人王某受单位领导指派出车,但其醉酒后驾驶长城牌普通货车拉载六人,从横道河子镇驶往牡丹江市。因天黑了望不够,致使车辆撞击前方行使的解放牌货车左尾部处,造成车乘员尹相玉、孔祥平、杨德军当场死亡。马文军、赵长仁、王海欧受伤的严重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海欧承担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发生后,因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及被告单位未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害人亲属曾多次到王海欧所在单位门前设灵堂、拉横幅,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该起案件起诉至海林法院后,被害人亲属诉讼请求一度达到近百万元。为了稳定被害人家属的情绪,考虑到此案件正值“两会”前夕。刑庭助理审判员姜新坤,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向王海欧所在单位讲明作为车辆所有人在这起事故中应负的责任,又向被害人亲属作释法工作,讲明法律对交通肇事案件保护项目的赔偿标准,有效的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被告单位同意赔偿五名被害人家属赔偿金867,564.20元,并于判决书下发后的五日内全部履行完毕。受伤人员赔偿问题也于判决下达后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