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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6: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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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3月9日讯(张天虎)记者9日从河北省人社厅获悉,除了之前开展的新农保试点外,今年全省又新增了66个县(市)区,到2012年年底河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实现全覆盖。

  2009年以来,河北省已开展了3批106个县(市)区新农保试点,去年7月份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截至去年年底,两项制度在全省的覆盖面达到62%,有2357.7万城乡居民参保,515万人领取待遇,参保率达到94.5%,领取率达到99.98%。

  据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设10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新农保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无需再缴费,可直接享受待遇,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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