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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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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清检宣)昨日,记者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鉴定人、鉴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于2月审核批准该院设立司法鉴定中心。自此,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可以开展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可对管辖案件进行尸体检验、法医活体损伤程度鉴定及伤残评定,对物证等展开监督审查,对自侦案件的会计账目进行跟踪认定。

  据了解,2009年,全省批准设立了13个地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今年,又有8个地级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获批成立。2009年,由于在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上未能达到条件,清远检察院未能设立司法鉴定中心,相关门类鉴定业务不能开展,这直接影响了全市自侦案件的办理。

  今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引进法医1人、司法会计2人,并派出多人参加高检院组织的司法会计培训班,为条件成熟的干警申请鉴定资格,并顺利通过高检院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目前该院司法鉴定中心共有9名司法鉴定人员,其中法医3人,司法会计6人。

  据了解,目前除检察机关外,清远公安部门已建有司法鉴定中心,此外,清远市区亦有两间社会机构司法鉴定中心开展鉴定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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