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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董新英)近日,家住兰西县的张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了他给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提供有价值线索而引发的闹心事。
张先生说,去年春节前,在兰西通往肇东的兰肇公路上,他目睹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当时一辆拉粮食的蓝色货车撞倒行人后就跑了。因为他和肇事车辆同向行驶,他就紧跟其后,跟了约2公里,最后那辆货车转弯进了一个工厂。张先生记下了那辆货车的车牌号。
第二天张先生看电视滚动播放征集线索启事,正是他目睹的那起交通肇事,该事故已致人死亡。启事承诺,对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者,给予3万元的现金酬谢。播发启事的是死者家属。张先生立即联系肇东市交警大队进行了线索举报。在他举报后,肇东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来到兰西向他问讯情况。后来张先生得知该案件在年前已经告破,于是他询问酬金的事,死者家属告诉他,3万元的酬金都交给了肇东交警大队。于是张先生联系到肇东交警大队,交警大队给他的答复是,提供线索的不止张先生一个人,还有其他人。不过,在张先生打完电话之后,肇东交警大队还是给了张先生1万元的奖金。
张先生认为,自己提供的线索对破案很重要,否则交警不会专程到兰西找自己了解情况,既然线索重要,为什么不把承诺的酬金全部兑现呢?张先生说,钱不重要,只是这件事让他很疑惑。
2月29日,记者打通了张先生提供的肇东交警大队张姓工作人员的电话,当记者询问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悬赏征集线索的情况时,张某称,不清楚情况,如果想了解情况,建议记者亲自到交警部门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