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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柳州讯(记者/覃理 通讯员/姜换龙)日前,国家体育总局下文,对全国在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分别授予“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和“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我区39个单位也获得了表彰。这是记者3月6日从2012年全区体育群众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表彰决定,南宁市体育局、柳州市体育局等14个单位获得了“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优秀组织奖”,南宁市李宁体育园、柳州市城中区文化和体育局等25个单位“2011年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自治区体育局2012年将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加大城乡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