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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5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孙莉) 5日,记者从滕州火车站了解到,按照铁道部的要求,3月份起,滕州已正式启用实名制车票退票新规定,代他人退票时不再需要携带他人的身份证原件。
记者了解到,根据新的规定,乘车人本人办理退票的,需凭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而代乘车人办理退票的,没有购票时所使用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可凭车票及办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乘车人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进行退票。
滕州火车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新规定的启用,为广大旅客办理实名制车票提供了方便,但同时提醒旅客,办理退票时一定要带好相关的证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