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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消除新车“毒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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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4日电随着汽车社会的到来,汽车车内空气污染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汽车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指出,一直以来,国内对于车内空气质量一直无法规、无标准、无监管,众多车主对于新车内扑鼻的异味,只能忍耐。

  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规定了车内空气中8种常见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的设定限值,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在车内污染方面的维权有了依据,但并非强制性标准,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

  李书福委员建议,由环保部、质检总局牵头建立权威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发布机构,定期对市场上的新车内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发布,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内空气质量信息,使消费者真正对车内空气质量有知情权;尽快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变为国家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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