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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实施《校车安全条例》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22: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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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吕华) 去年,甘肃等地校车事故引起全社会对校车安全的关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冯月菊谈到,应尽快实施《校车安全条例》,保障学生安全上、下学。

  冯月菊说,2011年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都十分关注,讨论热烈,希望国家尽快实施《校车安全条例》,使校车安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发挥作用。

  另外,冯月菊认为应该按照实际职能明确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校车安全管理涉及校车的准入审核、驾驶员的资格审查、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这些都不是教育部门所能管理的,因此应该明确各部门职责,多部门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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