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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我们只迈出了第一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4: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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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尚陵彬实习生杨军芳

  牵涉千家万户的供热工作,关乎市民冷暖,关乎党和人民政府形象,是反映民生问题最直接的“温度计”。

  近年来,供热领域经历了市场化改革,然而“热”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始终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冬季供热,考验着政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管道老化、收费较高、燃煤紧缺、缺乏维修资金等问题已日益突出,无论对地方政府还是供热企业来说,都要提高管理水平,想办法、找对策,建立科学管理、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摆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付局面。《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的出台,把供热工作谋在早、做在前、落到实,通过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但法规的制定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执行《条例》,运用《条例》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方方面面的问题,才是我们当前和今后需要花大力气做的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银川市供热投诉已超过17000起,暖气不热的问题每天都有发生。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银川市有大大小小的供热企业370余家,如果严格以最低温度18摄氏度来执行的话,一大部分企业可能会因供热温度不达标收不到采暖费而自行倒闭。这样固然能让一批不符合标准的供热企业退出市场,但银川市老旧小区多,供热管网设施陈旧等问题由来已久,仅以温度衡量供热企业行为有失偏颇。在去年冬季采暖期,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因此而多次遭居民投诉,银川市物业办通报批评黄河物业,目前该企业面临倒闭。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在全区施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向全区各房管局物业办下发文件,要求供热企业按照《条例》要求整改实施。我们期盼着《条例》能真正发挥作用,把一切问题解决在供暖开始前,把暖流平稳送到百姓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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