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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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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郑州市客运管理处联合出台的《郑州市出租汽车行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凡在郑州市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登记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正式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在郑州市28日召开的出租车行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新闻发布会上,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郑州出租车司机相当一部分是外地来郑人员,由于户籍限制等种种原因,出租车司机难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

  郑州此次明确规定,凡在该市取得出租汽车从业资格、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登记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都可以申请办理,无论是哪里户口,均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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