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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桥
云南一官员驾公车出车祸,法院近日判决其单位赔偿经济损失34万余元。此案一出,舆论哗然。官员公车私用已是错,私用公车发生事故还要单位赔偿损失,更是完全背离了普通公众所能理解的社会公正。
这宗官司更值得反思的,还是公车管理制度。从报道中看,不得不说,公车私用已经成为一些官员的特殊福利。假公济私成了“常情”,涉案单位对公车私用没有任何的反省。这一细节让我们窥见了公车改革的真正阻碍之所在。如果公车改革的指向,是取消某些官员可以公车私用的福利,一些官员们自然兴趣索然。这更凸显出改革的必要和紧迫。
公车私用的“福利”要废除,官员公车私用出了车祸,还由单位来承担巨额赔偿责任,这样的“福利”更应抵制。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