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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因公喝酒死亡”立块警示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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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玲

  据《扬子晚报》报道近日,网上有帖子称盐城市阜宁县一财政所长陪地税局领导干部喝酒后死亡。27日,阜宁官方证实确有此事,称死者为该县羊寨镇财政所长高猛。(2月28日《京华时报》)

  镇财政所所长“因公喝酒死亡”的悲剧再度发生,让一个年轻的生命划上了一个难圆的句号。这是又一个“官场酒文化”的牺牲品,吃喝风气的牺牲品。

  近年来,类似“因公喝酒死亡”的悲剧不时发生。在云南省华守县青大镇矣甫村挂职村支书的贾安康一位年轻的干部,死于因公陪酒死亡;1992年,云南省泸西县农业银行来人,信用社女青年赵丽琼被要求陪领导喝酒,最后死亡。事后,单位给她立了一块碑:“因公逝世的赵丽琼之墓,流古千芳”……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有着好客的传统,无酒不成席,已成为一种习俗。来人如果不喝酒,好像请客吃饭就失去了意义。于是,“酒文化”变成了一种“野蛮”。诚然,人们并不是怀着要把人“喝倒”的用意,而是为了让来人“喝好”的心态。所以,就有了许许多多有关“官场酒文化”的顺口溜:“领导干部不喝酒,一个朋友也没有”的调侃;“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领导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感情深一口闷,感情铁喝吐血”。继而,“多喝一杯给十万(拨款)”,便成了“攻关”的工具。办公室主任的选拔标准,也以“酒量”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条件。一些地方还专门把一些酒量大的“人才”挖过去,甚至专门招聘“陪酒女郎”、“陪酒后备军”。

  凡此种种,喝酒既成了一种“革命工作需要”,也成了一种沉重的应酬负担。“早也陪吃晚也陪,终于陪出个胃下垂”。一个乡镇干部大叹苦经:“我已经陪了十二桌了,这样下去不如在我身上挂个酒桶”;某地干部为了少喝酒,便请人将酒杯钻个孔,以减少酒精中毒的风险。

  一位干部深有体会地说:“看起来像水,喝到肚里闹鬼”,“喝酒是养人的,喝多就不是人养的”。却有一些“酒精考验”的干部“酒后失态”、“酒后失控”的事不时发生:某领导酒后在会议台上入睡,等有人提醒他讲话时,他还以为是在酒桌上,把袖子撸一说:“谁给我来”!某地发生煤矿事故,有关部门赶到现场求援,一领导站在高处,拍着胸部说:“别乱,我是酒司令!”就这样,喝酒喝得让领导干部酒精中毒、肝损伤不说,影响工作,甚至对家庭也造成影响。在“我喝你喝大家喝”的官场酒文化的现实语境下,每年要“唱”掉相当于两个西湖的酒硬是把茅台、五粮液酒给喝出了天价。

  不说亦罢。因此,我建议,对“官场酒文化”不妨来个革命,不妨给那些因公喝酒死亡”的人立一块警示牌:“某某因陪酒逝世”,以警示后人,并在每个机关干部的办公室墙上挂一个警示条幅:“喝酒风险大,陪酒需谨慎”,“喝多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让人们时时谨记。否则,“革命的小酒天天醉,喝坏党风喝坏胃”不说,一旦喝倒一大批“革命干部”,那将不仅是我党的一大损失,也是家庭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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