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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2月27日讯“原来还以为自己得了便宜,现在才知道是‘偷鸡不成蚀把米’。看来以后还是要依法用电呀!”日前,嘉兴南湖供电分局的抄表员发现市区吉杨路某超市电量异常,经稽查发现确为窃电,该超市被依法查处,超市的负责人后悔不已。
据了解,南湖供电分局专门成立了反窃电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利用营销技术支持系统和现场管理系统等现代化手段,采用数据对比、曲线分析、排除统计等多种方法,筛选出了150多家电量波动较大的用户、4家容量与实际用电量不符的用户等嫌疑用户,定为重点排查用户。
经过了解,那家超市在8月份时由于用电负荷过大,烧坏了表计,客户没有通知电力部门处理,而是直接将表计的出线与供电企业的进线搭接在一起,导致了此次窃电事件的发生。该局工作人员向用户解释了窃电的严重性后,用户表示是自己一时糊涂犯了错,并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南湖供电分局收取该用户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据悉,2011年,南湖供电分局“反窃电”行动中,共计普查用户1530万户,发现窃电用户5户、违约用电3户,电费108233.57元,收取违约使用电费322702.13元,合计补回费用430935.7元。在追回企业损失的同时,有效查处和打击了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确保了其他用户的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