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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要求出租司机每周至少休一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00: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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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记者 林红梅)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27日在此间联合召开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劳动关系,合理确定承包费用,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构建起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服务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这次创建活动要从制度上入手,使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使企业健康发展。一是要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上取得突破。要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承包费用;二要努力在保障出租车司机权益上取得突破。重点落实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三要努力在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取得突破。

  作者:林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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