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国土部:规范开展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房试点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今年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限定条件,规范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的试点。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表示,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有严格的政策、程序和审批要求。政策上的要求是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可以开展试点。整个工作的原则是按照中央关于农村改革试点的要求,严格审批,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才能开展试点。

  “目前国土部正在密切关注北京上海两个城市的试点情况。” 至于今年相应工作的开展,她表示,将严格按照有关限定条件、程序和原则,规范开展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租赁住房建设的试点。

  据了解,1月7日,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全国国土资源会议上,首次对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房的问题明确表态。他表示,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直辖市和少数省会城市,由省级政府审核同意并报部批准后,可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北京、上海等城市已获批准先行试点。

热词:

  • 农村集体
  • 国土部
  • 试点
  • 集体建设用地
  • 国土资源部
  • 农村改革
  • 租赁
  • 商品住房价格
  • 住房建设
  • 徐绍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