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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楼市调控要谨防地方小动作放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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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在提到今年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时提到,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和调控力度,巩固已有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2月21日《中国新闻网》)。

  除国土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此番表态外,笔者还注意到,房地产调控另一政府职能部门的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日前表示:“中央确定了今年的政策基调,我们所有的相关政策均应该符合这样的政策基调。坚持宏观调控,无论长期短期都不会动摇。”

  然而,主管房地产调控的两大政府部门发出如此强硬的声音,都难以挡住一些地方政府的小动作。媒体梳理后发现,去年四季度至今,有10多个城市及部门在住房标准、公积金、土地等多方面对楼市政策作出“微调”。最为典型的是,芜湖市政府发布后被叫停的有关2012年在芜湖买房可免契税及购新房发补贴等信息,一度被市场普遍解读为是地方政府出台的又一楼市救市新政。

  笔者预计,随着宏观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随着楼市调控政策对地方经济增速、土地财政和房地产税收的直接影响,对调控政策做小动作的地方政府将会越来越多。这些小动作无疑对楼市调控构成不小威胁。

  因此,如何防止一些地方政府接踵而至的小动作放水,最终弱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甚至使调控已经取得的成果毁于一旦,必须注意三个方面。

  首先,“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方向不改变、态度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三不”政策需要更高层的更强音。

  其次,房地产限购、限贷、限价政策在房产税等经济手段未出台以前,在保障房尚未大批量投入市场前,不能退出。

  最后,中央职能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级政府在楼市调控上的动向,防止“变相宽松”。要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出台任何涉及楼市调控的政策,都要上报审批;对于违背中央调控精神的要一律及时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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