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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供图
本报记者 朱雷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轮意见稿的征求时间已经于2月10日截止。预计新的“三包政策”将在今年“3 15”后出台。不过是骡子是马,新《规定》还需市场检验。
“包修期”免费修理范围扩大
第二轮意见稿,“汽车三包”有效期由第一稿中的2年或4万公里调整为2年或5万公里;针对第一稿中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等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不应低于3年或者6万公里的规定,第二稿中明确提出了汽车“包修期”的概念。
根据第二轮意见稿规定,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即使不是主要总成和系统的问题,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等,都不应收取。而在第一轮中,该项规定较为模糊。
“鸡肋政策”修改后依然延续
虽然是第二轮意见稿,但“理论”和“实际”还是有一定的差距,有的条款甚至在如今已经沦为“鸡肋”。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家用车的“包修期”为3年或者6万公里,然而通过和不少汽车厂家提供的服务相比,规定上的时间一点优势都没有。如长安福特全系车型、第八代雅阁、新皇冠、汉兰达目前都实施3年或10万公里保修政策。雷克萨斯大部分车型的保修期则长达6年或15万公里,奔驰C级轿车也享受3年不计公里数的保修。与之相比,第二稿规定的3年或6万公里“包修期”明显滞后于市场。
“争议条款”容易引发纠纷
包修期究竟是按照开票的时间来算?还是按照提车的时间来算?很遗憾,这个纠结的问题在新的意见稿中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记者注意到,第二轮意见稿还拟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销售商应负责免费退货。
此外,第二轮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整车的三包有效期,没有提及关键零部件或系统总成的三包有效期。而在美国和欧洲,汽车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三包期是单独规定的,而且高于汽车整车的三包期。因此这些也容易在后期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