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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蒙志献)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和水文水资源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局等部门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并向市及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延伸,争取在“十二五”末期,全部建成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体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开展,加大、加密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气象监测站、水情监测站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站网的建设和维护,以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的需要。
同时,国土、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和气象、水文预警预报信息的共享,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和机制建设,建立长效会商机制,共同发布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警预报信息。建立应对突发强降雨等极端气象水文条件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当发布橙色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以及出现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天气与水情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保障工作,与国土部门联合加密调整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警预报信息,特别是临灾预警信息的发布,及时有效地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