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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 西 市
创 先 争 优 活 动 简 报
第 64 期
中共鸡西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2日
高层动态
●中央对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各地经验
●广东省:以“三大工程”助推创先争优
基层动态
●鸡冠区:准确定位环节 升华创争精神 创先争优与项目建设做到三结合
●鸡西电业局:实施“三项工程” 争“三个进位”
高层动态
【中央对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明确参与范围。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涉及领域广泛,主要指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机关的工作窗口,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营业网点,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参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主要包括教育等26个部门的窗口单位,石油石化等5个行业及其窗口单位,以及各级各类行政服务中心(站)。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的行业及其窗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