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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刑事责任也应重罚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04: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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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骏

  春节前后,接连发生了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故居惨遭拆毁、三亚景区餐厅强迫顾客消费等不构成刑事责任的违规违法事件。梁、林夫妇终究未能保住朝夕相伴六载的寓所,令人唏嘘。忙活了一年的人们满怀憧憬赴琼旅游,可迎接他们的却是漫天要价的出租车司机,6000元一条的海鱼和一众彪形大汉。

  对于强拆文物保护单位的行为,文物保护法规定的最高处罚仅为罚款50万元或吊销资质证书。而对于强迫顾客消费的行为,目前国内的最高处罚不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数十万元而已。对于动辄攫取数百上千万元暴利的房地产和景点餐饮企业,上述处罚力度显然不够。

  对非涉刑责类违法违规行为课以重罚于国际国内皆有例可循。在新加坡,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使用公厕后不冲洗可被处约合数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还可能被起诉。藉此重典,狮城终成花园国度。在国内,公安部规定,没有肇事的酒驾者可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半年以下扣证、1500元以下罚款等处罚。自此,各地酒驾违法现象得到明显遏制。有警察说,春节长假,想抓一起酒驾都难。另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规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违法过马路和翻越车道护栏分处500元、100元和200元的罚款。

  违法成本过低是目前我国非涉刑责类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不法小人每每重操“旧业”的要因。《永历实录 陈、姜列传》有曰:治乱国用重典之法齐一天下。遏制进而杜绝此类无良行为,须施重典以促成欲试者竞弃、已犯者不再之局面。对于上述肆意拆毁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商可在暂时或永久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基础上处以不低于整个开发项目所需资金数倍乃至以上的罚款。对于强迫顾客消费的餐饮企业可在没收非法所得、大幅提高罚款额度的前提下采取暂时或永久吊销其营业执照、所有自愿参与的个人一律暂时或永久剥夺其报考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成为企业法人代表,个人融资,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等的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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