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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机引发7死事故 毕业驾校被连带处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1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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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银川2月18日电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为遏制“马路杀手”问题,制定了驾驶员引发交通事故毕业驾校将被降级直至停办的“驾校等级化”规定。记者18日获悉,宁夏吴忠市一家驾校因为其毕业生驾车引发7死1伤的交通事故,成为当地首批受到降级处理的驾校之一。

  2011年11月23日,宁夏灵武市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导致7人死亡、1人重伤。肇事司机系从吴忠市太阳山南源驾校毕业,取得驾照后22天便引发交通事故。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为理应连带追责,依据《吴忠市驾驶员培训学校等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将这所驾校从二级降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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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省份推出交通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2004年4月,北京推出交通责任事故倒查制度。如果驾龄一年以下的实习驾驶员,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并负同等以上责任,将追究其培训驾校责任。驾校培训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比率排名前三位的驾校将停课整顿,连续两次停课整顿的收回培训许可证。

  上海、广东等全国多个省份也出台了类似制度。

  观点 碰撞

  照此逻辑,大学生毕业后如果违法乱纪,其曾就读的大学是否要被追责呢?如果经过严格审核的官员出现腐败堕落问题,那曾对其把关的组织部门是否要受到严格问责呢……

  如果培训质量不高,司机的驾驶水平就不容乐观。通过责任倒查督促驾校,不是无谓之举。当然,必须是因驾驶员技能原因导致的事故才能够追究驾校责任,否则就有株连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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