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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2011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作为今年深化医改的主要突破口,着力在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补偿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等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力度大,成效好。
出台了《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和《青海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以及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文件,从省级层面强化政策设计,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实现零差率销售;打破传统编制概念,人员按总量核定;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性用人机制;加强能力水平建设,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截至2011年11月,全省乡镇卫生院患者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下降到34.48元、539.68元,比上年同期分别降低了11.33元、158.47元,同比分别下降了24.73%、22.7%;病床使用率为57%,与上年同期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门诊病人流向趋于合理,80%的城乡居民首诊首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得到明显强化,呈现出“两降一升一合理一强化”的良好趋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4638.8万元,基层综合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作者:郑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