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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车燃油附加费上调 客运票价或跟涨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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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昕)昨日,记者从惠州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13日零时起,由省内始发的班车(除农村客运外)客运燃油附加费由原来0.01元/人 公里上调为0.02元/人 公里,由此,从惠州始发的客运线路车票将在近期上调。

  据悉,从今年2月8日起,省内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涨至7.51元/升,而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票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以粤Ⅲ标准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均值5.73元/升为基数价格,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8元/升的整数倍时,将启动油运联动机制。为此,省物价局下发通知,决定自2012年2月13日零时起,由省内始发的班车客运(含旅游班线客运)单位计费里程燃油附加费从0.01元/人 公里上调为0.02元/人 公里,而此次调整也是该联动方案出台两年来的第4次调整。

  据物价部门介绍,客运票价收取燃油附加费仅影响跨市长途班车、旅游班车,并不包括公交车、农村客运。调整后,客运燃油附加费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燃油附加费=旅客运输计费旅程×(1×0.02元/人 公里)。由此,以惠州市汽车客运总站发往广州天河的客运班车为例,该线路运行里程约为150公里,乘客需要支付的燃油附加费为3元(150×1×0.02元/人 公里)。

  不过,市物价局表示,在新票价出台前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及各客运站场已预售的全部客运班线车票,仍按原票价执行,不得另行收取燃油附加费及其他费用,目前该局已经将省物价局的文件转发给各县区物价部门和客运企业,如果要进行调整,客运企业须提前5天向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为此,记者于昨日走访各大客运站场了解到,目前全市的客运票价暂未进行调整。同时,车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燃油附加费”上调,对票价的影响也不大,以省内一些线路为例,最远的路程不超过500公里,按照1公里涨1分钱计算,乘客将多花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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