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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大雪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被判处六年徒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0: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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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2月16日电北京时间2月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第一批在此审理的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包括前足球裁判陆俊、黄俊杰、周伟新、万大雪,中超公司前总经理吕锋、工作人员杨峰、张祖建等人。

  上午9时30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坛反赌涉案足球裁判万大雪作出一审宣判,万大雪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万大雪

  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涉案金额:94万元人民币

  案情:2003年至2009年间,利用执法甲A、中超、全运会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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