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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中国足协足球裁判陆俊。资料图

黄俊杰。资料图

周伟新(左)。资料图

万大雪。资料图
正义网2月16日电(记者 吴平)2月16日上午,足坛反腐案涉及的四位前中国足协足球裁判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黄俊杰、陆俊、万大雪有期徒刑7年、5年零6个月、6年;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周伟新有期徒刑3年、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周伟新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此外,还对以上涉案人员处罚金、追缴赃款不等。
四名涉案裁判中,黄俊杰很大可能将选择上诉,黄俊杰的代理律师刘炜宣判前曾向媒体表示:“这个案子比较特殊,具体会判多少年,我不太好预测。不过我认为,刑期在6年以下比较合适。如果超过6年,我和我的当事人会选择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