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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月起调整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0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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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程飞) 3月1日起,我省将降低CT、核磁共振、彩超等项目收费标准,同时适当提高护理费、急诊监护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作为医改新举措,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方案,涉及收费项目54项。同时对现行床位费价格体系进行改革,适当提高床位费标准。

  据了解,54项医疗项目价格中,提价23项、降价31项。在降价项目中,重点降低CT、核磁共振、彩超等三大检查项目收费标准,降幅约15%。其他降价项目包括一些放射治疗类项目以及一些常规检查、检验类项目,如半身照射、全身60钴照射、眼压检查、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等。

  提价项目均为价格矛盾相对比较突出,现行价格相对较低、成本较高,医疗机构反映较多的收费项目。特别是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以及医务人员劳动付出较多的项目,如护理、急诊监护、特大换药、大换药、胃肠减压、洗胃、灌肠等项目,其中等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费分别从10元、6元、3元/床日调整到15元、10元、6元/床日。

  据介绍,此次我省还针对原床位费结构及标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调整床位费价格体系。调整后的病房床位划分为普通病房、特需病房以及其他类病房。对普通病房分带独立卫生间(A类)和无独立卫生间(B类)两类区别定价。这样能基本解决新旧床位费标准的同价不同质的矛盾,有利于引导医疗机构改善病房条件。

  省物价局表示,此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升有降的结构性调整,收费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方案的出台,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解决目前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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