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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震)汉阳御水天城小区业主王女士昨向本报反映,她平时都将车停在小区地面上,一次收费5元。前天开车出小区时,物业拦住要她按每次20元收费,理由是她没跟物业签合同,而且以前的收费太低。
王女士2009年向小区物业打听停车费,得知小区车位只租不卖,地面车位每月150元(每次5元),地下车位每月360元(每次20元)。
等到她2010年入住时,地面固定车位都已租完了,她和物业保安队长协商,按次交5元自己在地面上找位置停,等有固定车位后再通知她签合同。谁知物业不让她这样停了,要她必须停到地下去,对于翻番的停车费,许多业主都很难接受。
昨日,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肖先生介绍,由于地面车位影响消防通道,消防部门多次要求他们将车辆迁到地下。
对此,今年他们开始执行,对签了租赁合同的业主,凡是租期到了的都一律不再续签,动员他们到地下停车,否则小区地面不能停车,收费标准是经物价部门批准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