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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重大工程须签订廉洁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0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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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联合制订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行廉洁承诺责任书制度的规定(试行)》。按照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市范围内财政性投资的涉农项目、民生项目和亿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应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项目所属市直单位建设行政管理机构及纪检监察机构登记备案,项目单位法人须与上述单位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廉洁承诺责任书》。

  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项目所在地纪检监察机关或项目所属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登记备案,专门保管;一份在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一份由项目法定代表人留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项目单位及法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说明情况,并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反承诺规定的问题,将组织调查核实,严肃查处。

  黄亦兵 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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