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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用房不得超过3层楼,必须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疏散通道,必须配备1名以上专业保安,小班人数不超30人,不得设置学前班……近日,湖北省宜昌市首次发布《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各级教育部门将依据新标准,对全市400多所幼儿园进行大检查,将不达标幼儿园拦在“门外”,同时新建、改扩建标准幼儿园80所。此举是宜昌市落实民进宜昌市委相关建议的结果。
民进宜昌市委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学前教育存在规划不到位、投入不足、布点不合理、师生配比失衡等诸多问题。为此,他们连续多年呼吁市政府关注学前教育,制定和完善规划,科学定点,合理布局,认真落实配套幼儿园建设政策;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规范幼教机构。
该建议受到宜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宜昌市近日出台《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幼儿园园舍与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卫生安全、保育教育工作、规模和招生等方面做了基本要求。今年3月底前,宜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以该标准为“标尺”,对全市幼儿园进行大清理,对合格幼儿园统一编号,重新颁发办园许可证;对距离办园标准有差距、属于规划定点范围、愿意整改的,指导其限期整改;对于达不到标准、不属于规划定点的幼儿园,不予颁发办园许可证,并限期予以取缔。
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宜昌市教育部门还将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育的指导和质量监督,明确规定幼儿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禁止另外收取费用。 (彭红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