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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传出消息,今后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要进行公开招标。河南省纪委副书记李建社在会上表示:“今后省辖市市委书记出访,需先书面向省委书记请假。”(2月12日《京华时报》)
公费旅游因与公款吃喝、公车消费并列“三公”而名声在外,接连爆出的“城管局长公务繁忙,夫人代其外出‘考察’”、“党员干部伪造身份公款‘港澳游’”丑闻更使之名实相符。仅河南一省,2008年以来就查处了13起公款出国(境)旅游案件,涉及处级以上干部17人。可以说,公费旅游不仅耗费大量财政资金,更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对其加强管理正当其时。
然而,具体到“市委书记出访需书面请假”一事,其做法却颇值得商榷,隐藏在其背后的集权观念与人治思维更是与改革方向和法治目标背道而驰。难怪网友质疑:省委书记要出访该跟谁请假?令人担忧的是,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这种集权和人治的做法却频频“借尸还魂”。如某些省份打着“安全生产”的旗号强力关停并转民营煤企,致使垄断加剧,“国进民退”愈演愈烈。
这种情况的出现,与传统政治强调科层间的垂直管理,而忽视横向的权力制约密切相关。它极易使监管陷入“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事实上,尽管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于因公出国(境)行为的管控力度,中纪委更是祭出《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时至今日,公费旅游却丝毫没有收敛迹象,这不能不说是对“集权加人治”式监管模式的反讽。
其实,遏制公款出国(境)旅游,关键不在于请假——即便要请假,对象也该是广大纳税人,最好的办法是打造一个透明的政府,实现信息公开。具体而言,首先应制定有关“公务人员出差费用”的法律,对各级官员出国期间的住宿、餐饮和交通费用做出详细规定;其次要加强人大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使因公出国的审批、审核过程更加全面、规范,确保每笔开支都置于阳光之下;最后还需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哪怕不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也要在行政问责之后,及时追缴旅游花费。
更何况,市委书记出访是否需要“请假”、向谁“请假”,涉及的不仅是遏制公费旅游的具体对策,更关乎“法治与人治”的改革路径取舍。请假对象搞错了,改革方向就容易找偏,其结果只能是南辕北辙。毕竟,省委书记浑身是铁,能碾几颗钉?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