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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10日讯 记者陈丽平记者今天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制度立法后评估工作。这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科技进步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之后,再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此次评估工作将选择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以及鼓励创办中小企业三项制度,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直接融资、创办及吸纳就业等方面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面向广大中小企业、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机构、创业投资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的调查问卷将在全国人大、工信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