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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蒋跃新 新华社发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教科文卫委认为,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的实践情况,及时研究总结监管体制机制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据法律的授权适时调整完善现行监管体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薛少仙、张有会、王明雯、孙菁等127名代表提出4件议案,建议修改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当年6月1日施行。
教科文卫委认为,食品安全法对加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作,分别于2009年、2011年两次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代表议案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国务院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法律制度,配合运用其他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增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