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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不是大锅饭,岂能随意调剂?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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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香港苏女士在隆回县山界回族乡中心学校举行现场捐助贫困学生活动,现场向51名特困学生每人派发500元,向150名贫困学生每人派发100元。可捐赠仪式一结束,班主任就把受捐500元者的红包收走了,等老师把红包还给学生时,红包里就只剩下200元了。有人举报说收走的300元被用于支付劳务费和各种开支了。学校则称将部分学生的捐款收上来,并不是要将这些钱克扣下来作开支,主要是调剂一下,帮助更多的人。(2月9日《湖南日报》)

  就算学校领导收走红包不是为了侵吞捐款,但如此克扣捐款也是违法的。有明确指定对象的捐款不是大锅饭,不能强行要求受捐者拿出来平分。学校凭什么代表捐赠者处理已经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的捐款呢?捐赠仪式本身花不了多少钱,学校或当地政府完全可以用公款承担,这不是大吃大喝之类的三公消费,不会引来公众非议。如果捐赠者想把仪式搞得隆重一点,相关部门经费不够,就该和捐赠者商量,让其适当出一部分资金。但不管怎样,向受捐者伸手肯定是不对的。

  新闻中提到,为了安排一次受捐活动,有关部门光吃饭住宿的招待费就花了上万元。这一做法肯定有违捐赠者的本意。千里迢迢来献爱心的人,怎么会计较招待的档次?哪怕只有清茶一杯,捐赠者也不会觉得当地官员抠门,穷地方就该节俭办事。反倒是大手大脚的花钱会吓坏捐赠者,也与其贫困地区的身份不符。

  捐赠仪式结束后,捐款便成了受助者的私人财产,别说是学校和老师,就是捐赠者本人也无权过问(除非捐赠时指明用途),更别说是强行收走和截留了。这种行为说轻点是克扣捐款,说重点就是赤裸裸的抢劫。

  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应是慈善活动的首要准则,强行收缴捐款、擅自改变捐款用途不仅会导致捐款被人侵吞,更会严重挫伤捐赠者及其他爱心人士的捐赠积极性。如此做法既亵渎了爱心,也触犯了法律,还严重破坏了相关单位与当地的公众形象。有关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防止此类事件重演。

  调剂捐款表面上看是为了帮助更多贫困生,实际上只是避免矛盾,防止眼红捐款的家长闹事,但这种做法不仅伤害了捐赠者与受助者,也会让更多人加入争夺捐款的队伍,使真正困难的贫困生得不到应有的帮助。很多习惯了大权独揽的领导都习惯性的把捐款分配当成自己的权力来行使,枉顾捐赠者的意愿。这不仅是官僚作风的体现,更是法盲行为。但以往对类似事件的处理往往不了了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存在侵吞捐款的现象,很少有人会被追究责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平均分配捐款或是调剂捐助款物的行为。

  很多慈善家之所以会选择拎着大袋现钞派发或当面捐给指定对象,就是担心捐赠款物会被克扣。但这么做费时费力不说,也加大了捐助成本,要是爱心捐款有相对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募捐款物的交付、使用都做到公开透明,不仅能让更多人放心捐助,也能让更多人从中受惠。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严惩侵吞、克扣捐赠款物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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