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省卫生厅实施“阳光医疗”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2日 06: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如果常去看病,您是否知道看一次病平均每个人会花费多少钱?每个住院病人平均要花多少钱?这里面又有多少是买药的?医院配给患者的药物中,有多少是国家推行的基本药物目录里的“廉价药”?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上述这些疑问,今年开始将在我省所有医院,包括民营医院全部定期公开“阳光化”。

  昨日,省卫生厅会同省政府纠风办出台了《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这些,仅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内容。

  据了解,“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是省政府推进的“阳光工程”系列建设活动之一,目的是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据悉,“阳光用药工程”要让人们看病“知用药、知费用、知合理”。

  目前,我省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有明确的数字指标,比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分别要达到20%~30%以上,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不得高于45%~50%,抗菌药物占药品消耗比例控制在23%~30%以内。

  “阳光化”就是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发现有乱收费、不合理用药的,可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门部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王蕊

  本报通讯员孙维

热词:

  • 省卫生厅
  • 阳光工程
  • 不合理用药
  • 看病
  • 医疗费用
  • 阳光化
  • 我省
  • 公立医院
  • 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
  • 药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