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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日讯 (记者王妮娜) 本报连续两天刊发了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强收商户元宵送敬老院的报道,今天,双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工作人员登门到商户家道歉,并对拿走的元宵进行了现金赔偿。双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周旭东称,他们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处罚。对此,两家商户表示很满意,希望执法局以后能按程序执法。
据商户张伟介绍,今天上午,双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一名执法队长身着制服来到商店。“他说,他们的做法有些过头,向我们家表示道歉,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半分利商店店主张伟说。
“他们道歉的态度很诚恳,说希望他们的行为没有对我们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他们以后一定会改正,按程序执法。”好心人家商店店主郭振宇说。
在登门道歉的同时,双城市城管执法局也对自己执法“走样”而对商户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赔偿,赔偿标准是按当前每袋元宵7元的市场价进行赔偿的。张伟和郭振宇家分别按100袋和70袋元宵进行赔偿,两家分别获得了700元和500元的赔偿款。
“我很满意,真没想到执法局还能登门道歉,还赔偿了我们的损失。”张伟说。郭振宇也表示,对执法局登门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行为感到满意,希望执法局以后在执法时能按程序执法。
双城市城管执法局周旭东局长接受采访时表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走样”,没有尊重法律和条例,该局已对两名当天带队的副大队长提出口头批评,对两名中队长做出批评教育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