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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哈尔滨双城市一些副食店商贩被当地城管强征了数十或百余袋元宵。商贩称,城管当天开着三辆车在大街上收元宵,然后送给当地敬老院。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就是个抢的单位,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皖江晚报》2月8日)
中国五千多年的传统美德,一直认为慈善的目的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危救困,但到如今这样的美德还存在?人们既不能用打家劫舍的钱去资助失学儿童,也不能以“为了穷人、弱势群体的利益为名”,动用别人的财产。因为这样做,一来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二来违反了慈善自愿平等的原则。然而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城管动用了“抢”字,让政府的形象大打折扣,实在有点想不通:城管“征用”商户元宵:是做慈善?还是抢慈善?此新闻是够雷人的!
常言道,不问自取,视为贼也。哈尔滨双城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未征得商户同意,有违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强征”了副食店商贩140多袋元宵,这种行为,说到底的确就是“抢”。长久以来,许多地方的城管口口声声说自己遭到了社会的妖魔化,仿佛自己很无辜。然而,城管殴打拍照者魏文华致死,城管将精神病患者阎云龙抛弃市外,街道办城管将市级城管当街扒裤……城管的形象并不是被外界无故“化”掉的,城管自身就不要揣着明白装糊涂了。就拿此番“城管强征元宵”来说,此等行为如偷似抢,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居然对找上门来的当事店主说“这就是个抢的单位”、“这单位就是这么个管法”,其蛮横远胜山大王,这样的城管令人不寒而栗。老百姓能相信城管的诚意吗?这也是为什么总是“老不信”,值得有关部门反思!伤人不能伤心,伤民不能伤信。
利用手中的权力,“强征”商铺的元宵,城管工作人员居然表现得如此淡定自若、理直气壮,还自认城管就是个“抢”的单位,这不得不说,公权力已令其膨胀到何种令人发指的地步。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城管一直在不断采用柔性执法、女性执法等方法来改变城管在市民中的形象。但如今看来,倘若城管不对权力本身进行反思与约束,而是利用手中的“合法伤害权”任意行事,日后城管们犯的错又岂是一个“抢”字了得? 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动用公权力“命令”居民、职工捐款的情况,这样的做法,实在是有违慈善的初衷。
尽管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确给敬老院送去了140多袋元宵,但敬老院老人倘若知道这些元宵的来历,想必是无法下咽的——通过为恶而制造出来的“善举”,再香甜的元宵也会化作一个个苦涩的果实。任何一个公权力部门,都没有把民众当作鱼和肉的权力;任何权力,总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强征元宵慰问敬老院”,其实就是当地城管“我的地盘我做主”危险理念的体现,也是当地相关机构管理不善、监督不力的写照。
笔至文末,笔者以为,如此“宠爱”,难怪双城市的城管们这么理直气壮地说“咱们的工作就是抢”了。显然,要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唯有回归法制的轨道,不光要对这些盗窃他人财物的执法者讲法普法,还得让他们现身“尝法”,同时相关制度要跟上,纪委监察部门也要跟上处罚力度。与民争利,实在说不过去!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