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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城市城管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商铺摆在门口的元宵“抢走”,拿到敬老院去慰问老人。对此很多店主表示很愤怒,称这和偷、抢有什么区别。双城市双城镇敬老院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城管执法局经常给老人送些没收的食品。而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工作就是靠抢。(中国经营网 2月7日)
“抢”字的基本义就是“硬拿、抢夺”,而双城市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说的“工作就是靠抢”让人不寒而栗——什么职业才是把“靠抢”当成“工作”的?——这“工作就是靠抢”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违法?
光天化日之下,把商贩摆在门口的货物公然“抢走”,是一种丧失执法底线的行为,这种逞威式的野蛮“执法”和山大王行径有什么区别?——他们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扫荡?
“抢走”商贩货物的行为是恶行,把“抢来”的食品拿去慰问敬老院的老人也不能掩盖其错——用伤害一个群体的“成果”去“慰问”另一个群体,这和剜肉补疮有什么区别?——就像一个被“抢”的商贩所说:“送敬老院慰问老人,我们可以自己送,用不着执法局抢我们的东西搞慰问。”
在近几年的公众舆情里,城管的形象让人不敢恭维,这和一些城管暴力执法现象不无联系;而城管暴力执法现象屡见不鲜,又和城管暴力执法的违法成本过低有很大的关系——或者,这也是大言不惭的“工作就是靠抢”的底气所在吧?
很多城管打人等暴力执法的事件,城管部门往往归咎于“临时工”的素质不高;在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时,城管部门往往就是开除“临时工”了事——这样“处理”是很“艺术”的:打人的人都开除了,这种处理显得很”严肃“;打人的人都被开除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就和“有关部门”没有联系。
对城管暴力执法的处理,暴力执法的“临时工”要追责,对相关责任人更要追责——要让暴力执法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此外,还要对城管执法权进行有效的监管和监督——否则,“靠抢”、打人等城管的野蛮暴力执法现象就不会绝迹。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