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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2月6日,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接受微博联播记者采访时给出的说法是,他们(城管)“就是一个抢的单位,领导让他们抢他们就抢。”城管局局长也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重庆晨报2012年2月6日)
元宵佳节,城管部门,能秉承敬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将礼薄情谊重,充满关爱的元宵送给敬老院,其执法为民、以民为本的举措,是被社会所称赞和诸多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值得学习的。但是令人错愕的是,送敬老院的元宵,竟然是城管凭借手中掌握的执法权,所谓强行“征用”来的,是抢来的。城管这种形如古时占山为王的土匪,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却做着倚强凌弱留下买路钱的无本买卖做法,让舆论惊愕,让社会蒙羞,让民众无话可说。
做为政府执法城管部门,被政府赋予行政执法权和管理权,被赋予为民服务的职责,却明目张胆做着形如强盗式的做法,简直是对法制、文明社会的羞辱和玷污。然而,更让民众感到目瞪口呆的是,城管人员面对媒体,竟恬不知耻、毫不讳言答复自己“就是一个抢的单位,领导让他们抢他们就抢。”的不知羞耻的言语,而城管领导面对记者仅以执法人员执法“走样”的不痛不痒话语遮挡。说明,城管部门执法何止是“走样”,简直是将公权力视为部门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利器,已对执法“就靠抢”的做法习以为常,已失去了对其行政执法权和管理权的约束,也就在肆无忌惮的侵害着民众利益,在损伤着政府公信力,在执法犯法中践踏着群众赋予的法律尊严。
事实上,城管部门之所以熟视无睹舆论监督,将公权力当成私权利,毫无顾忌的去践踏法律,去侵害民众利益,无疑是诸多监管部门对城管部门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形同虚设的监管漏洞造成的。监管放任自流的背后,无疑是部门或者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达成的各有所获的利益平衡链条中,损害民众利益,各有所获的监管漏洞。正如,“就靠抢”的城管之所以无视,诸如内设的纪检机构和县(市)纪检监察部门等的监管,胆大妄为的去抢,去伤害民众,就如执法局接待媒体的工作人员所称:托人花钱来这单位,也就是下去抢。有了花钱买工作的行为,那么强行“征用”元宵的做法,也就不足为怪,以权谋私和中饱私囊的行为也就成了城管的“习性”和“贯例”。
可悲的是,城管“就靠抢”的犹如强盗做法,众多民众竟然在遭到侵害权益的现状下,不利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一些社会丑陋现象肆无忌惮大行其道,也就反映出来国家多年来的普法举措存在只是注重理论不注重实用的缺陷,存在只有制度没有监管落实的现状,存在只有监管机构而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尴尬局面。因此,当我们自我标榜为法治社会时,执法者却频繁出现伤害民众感情罔顾民意的行为,岂只让民众的悲哀!岂只是让社会受创伤的悲哀!岂只是经济、和谐、法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悲哀!这些感叹,不仅需要审视而且需要及时纠正和加以整改。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