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长沙中院首试网络视频调解 执行款两小时到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21: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三地相隔数千里,三方通过网络进行视频调解。胡淋伟摄

  记者邱钊通讯员王力夫胡淋伟

  法官在长沙,双方当事人却分别在上海和重庆。昨日,长沙中院首次利用第三方视频软件进行视频调解,被执行人当场签发支票,两小时内将案款打入法院专门账户。“不仅节约了时间,而且还节约了不少成本。”当事双方对此均十分满意,一起涉及侵犯商标权纠纷在网络上画上句号。

  调解不便:一方在上海一方在重庆

  上海上岛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甘某等人商标许可一案,经过法院一、二审判决,甘某应赔付上岛公司5万余元。

  2011年12月29日,上岛公司依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为了促成双方执行和解,法院与申请执行人上岛公司进行沟通。当前恰逢学生返校、务工人员返城的春运高峰期,双方当事人一方在上海、一方在重庆,双方均表示到长沙来参与调解交通十分不便,并提出通过视频调解的申请。

  视频调解:相距数千里三方“面对面”

  昨日上午,长沙法院特别布置了调解现场,相隔数千里、分别在上海和重庆的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与法官三方视频清淅地展现在投影屏幕上。

  主审法官李波按照程序对当事人进行核对身份,书记员实时将庭审进行情况录入聊天对话框,供双方当事人核对。此外,法院还特意布置摄像机对网络音频、视频和庭审笔录进行全程摄录,以备存档保存。

  规范高效:执行案款当日兑现

  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方同意将对方之前交付保证金直接抵扣本案部分执行款,要求余款23700元即日一次性付清,且本案执行费706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双方最终达成执行调解协议。被申请执行人甘某在调解后两小时,向长沙中院专用账户打入全部执行款项。

  调解结束后,记者也在网络上用视频进行远程采访。上岛公司负责人表示:“远程视频调解的好处显而易见。如果我方派人到长沙去的话,费用就需上万元。”

  长沙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该院首次利用视频软件进行调解,今后仍将进行有益尝试。该负责人称,对于某些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较小、当事人路途遥远且有达成调解可能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网络视频调解。简单案件申请视频调解既方便了当事人,也可以降低诉讼成本。

热词:

  • 网络视频
  • 视频软件
  • 调解协议
  • 执行和解
  • 网络音频
  • 对话框
  • 上岛
  • 双方当事人
  • 被执行人
  • 法院申请